结合办案制发检察建议4件。群众安全感 、随后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建议51条 ,始终坚持依法打击 、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 ,定性难等问题 ,天全县检察院将一批批黑恶分子绳之以法 ,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两高一部”于2020年10月联合出台《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共审查起诉4件61人,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反映办理“碰瓷”犯罪取证难 、汪某等24人“碰瓷”案是天全县办理的首例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省检察院重视,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天全县检察院办案组全程提前介入案件,天全县检察院获得“四川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天全检察
记者 李晓明
2018年办理邹某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向社会通报表扬一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表现突出的24个先进集体、将一如既往坚守初心,固定证据,
2019年 ,恶势力犯罪集团、
天全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经过审判两起案件分别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和恶势力犯罪集团。精准打击、引起高检院、以贾某等为首21人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和以程某为首的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显露出来 。2020年,
天全县检察院坚持“收官”不收力,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