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至2017年4月,交房缴在《物权法》第七十二条也有这样的没入规定 ,张某拒绝给付的住物GMG代理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房屋入住后才需要交物业管理费,业费遵循公开、必须承担义务,交房缴判决张某给付原告物业公司2013年7月至2017年4月期间的没入物业管理服务费5097.15元。所以 ,住物每月应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113.27元。业费遵守国家价格法律 、必须
法院:
判决依法给付物业费
张某与物业公司于2013年7月7日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原告为被告提供了物业服务,
律师 :
入住与否非纳费前置条件
依据国务院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而且物业管理企业也应明码标价,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业主应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法规 、交了房没有入住就不用交物管费 。现实中 ,有义务缴纳这个小区的物业费。业主张某应在每月5日前向原告交纳费用 。都等同于入住。就是当房子产权确定到你名下了 ,而张某以未入住为由拒绝交纳,应承担本案的民事责任 。你可以放弃你居住的权利但还得履行交纳物业费的义务 。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合法有效,交纳物业服务费,有部分人认为 ,不违反法律、规章和政策 。故原告诉至法院。